網路叫車服務「Uber」在台推出後大受歡迎,但因違反交通法規,私募非職業登記駕駛與自用車攬客,遭交通部開罰近百萬元,對此,Uber批評交通部的作法守舊,Google前全球副總裁李開復也力挺Uber,認為政府用過時法律來驅逐新科技。究竟交通部開罰Uber是維護民眾權益,還是扼殺新科技發展?新頭殼線上辯論,歡迎網友前來發表您的看法。

Uber登台後,透過手機App叫車平台與派遣高級名車接送等創新服務迅速累積會員,但因未經政府核准經營車輛派遣,且私募非執業登記駕駛與自用車(白牌車)攬客,違反交通法規,交通部近來已針對Uber祭出鐵腕開罰,甚至擬跨部會合作,勒令Uber的App下架,此舉也引發正反兩派聲音論戰。

除了遭到台灣執法單位開罰外,Uber以「共乘」名義規避各國交通法規,也在全球多國引發法律爭議,甚至在美國波士頓、印度等地還發生Uber駕駛觸法性侵、綁架旅客的事件,包括印度、荷蘭、泰國、法國等政府,都已禁止Uber平台車輛在當地上路。

對於交通部開罰Uber,和沛科技總經理、台北市政府無給職顧問翟本喬表示「第一次完全支持政府的立場」。他指出,Uber稱政府漠視數十萬消費大眾選擇其交通方式的自由,但是非法上路的Uber,事實上也是「漠視數十萬大眾出事時權益的保障」。

台灣大車隊董事長林村田則表示,Uber「就是黑心食用油的翻版」,用高檔、標裝精美、價格又不貴的商品來吸引消費者注意,但事件爆發後民眾才恍然大悟。他強調,Uber號召愛用者在網路發表支持聲音,用來綁架政府執法,若這種行為可行,台灣有很多東西都能就地合法,「例如坊間的無照密醫」。

但創新工場董事長、Google前全球副總裁李開復則是力挺Uber在台發展,他說「Uber比計程車更安全、乾淨、方便、便宜、節省能源。」「如果只是因為計程車利益團體畏懼競爭,要求政府動用過時的法律來驅逐新科技,這樣的鴕鳥心態絕對救不了將要滅亡的陳舊計程車車行模式,而且會導致台灣徹底錯過這次的高科技革命。」

虛擬金流服務Richi創辦人戴季全也認為,Uber引發的法源爭議,從創新發展的角度來看,應該要修法而非勒令停業。他表示,Uber加入市場,反而讓各大計程車車行開始思考與調整自己的定位,重新思考自己在網路時代的創新發展策略。

究竟,交通部開罰Uber是維護民眾權益,還是扼殺新科技發展?你支持交通部的做法嗎?新頭殼特別開放線上辯論,歡迎網友前往「線上辯論」專區,投下您贊成或反對的一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http://newtalk.tw/pkbar.php?oid=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