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行政院驅離事件後,許多被警察暴力毆打而受傷的當事人在義務律師團協助下紛紛提起自訴,對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提告,但其中2案卻在日前遭法院以「同一案件」為由而「不受理」。律師團認為被告、被害人不同,法院不應視為同一案件,且擔心此例一出,其他所有自訴案件將可能比照辦理,喪失訴訟權利。律師團、當事人和聲援團體今(30)日上午到最高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最高法院應撤銷發回高等法院不當判決,並進行公開言詞辯論,確立2案是否為同一案件。

針對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被毆打的當事人在義務律師團協助下共提起8件自訴案件,最早提出的是4/1周老先生的案件,周老先生當時被警察用警棍痛毆、腳踢,導致肋骨骨折、腹腔血腫;其餘像當時有被影像清楚記錄,人都已經倒在地上,頭部卻還遭警棍重擊而抽搐的醫師王心愷、遭棍打的台聯立委周倪安等數10人也在之後陸續提出自訴,提告對象為總統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局長黃昇勇、時任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以及不知名員警、指揮官等殺人未遂罪。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卻認為王心愷和周倪安2案為「同一案件」,對2案做出「不受理」的判決,讓當事人求助無門。對此,律師團和多名當事人以及聲援團體共約50人今天上午到最高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控訴。

義務律師團律師顧立雄表示,法官的做法不是併案處理,反而是直接以同一案件為由而不受理,但被告的人和受害者都不同,怎麼能說是同一案件呢?法院這樣的意思好像是有黑幫老大一次打死10個人,法院卻只受理第1個被害人家屬提告的案件,其他被害人家屬後續提告的都不受理,「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當事人周倪安則痛批,324她被警察打傷還住院住了7天,法院最後竟然不受理她的自訴案,「令人痛心、不可思議。」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認為,這些自訴案所牽涉的法益不同,不可能是同一案件。很多自訴的當事人知道自己提自訴後,可能反而會被國家告,卻還是勇敢提告了。而法院現在的判決代表的意思是說,人民告國家的案子,法院不受理,因為有人告過了;但國家告人民的案子,法院卻受理了,因為人民告國家,所以國家就要告你,這非常不合理。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也說,法院這樣的處理方式是限制了憲法以及人權兩公約賦予人民的訴訟權。

因此,義務律師團要求,最高法院應撤銷發回高等法院不當判決,最高法院應拒絕高等法院剝奪人民自訴權的不當見解,以免包庇了國家暴力的加害者。此外,律師團也認為,這些案件爭議點涉及人民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利及平等原則,屬於「具有法律上重要意義或價值的刑事案件」,故要求最高法院進行公開言詞辯論,確立2案是否為同一案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陳雨凡也解釋,目前的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周老先生的案子在審理中,而法院認為王醫師和周倪安的案子跟周老先生一樣,為「同一案件」而「不受理」。至於其他案子雖也開過庭了,但開庭進度卻很慢,律師團推測,法院可能是在等前面2案不受理後,其他案子再來依照前例處理。這樣的做法等於是把自訴人推到最不利的情況,律師團和當事人完全不能接受。

記者會後,則由義務律師團代表律師高涌誠走進最高法院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