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受歡迎的新生代偶像小熊為廷自爆曾是公車痴漢的不堪醜事,讓好不容易才從太陽花女王賣淫事件中冷卻下來的台灣社會集體論述狂熱又再熊熊燃起。

短短數小時內,如噴泉般大量湧出的信息文本像海嘯一樣瞬間淹沒了從電視等傳統媒體到臉書等新興社群的所有閱聽者,不管願意與否,都被硬塞了海量資料,無一倖免。

批評或護航都沒必要,犯案經過陳也如實托出了。所以就來講講其他的吧!

首先是一般大眾的資訊接收消化能力問題,這不只是當前新聞事件的細節,而是必須包括過往時間內所預先累積、吸納的基礎背景知識。但評論不需要證書,任何人 都能隨時發表自己的想法。這一點在私人議題上無所爭議,但在公共議題上,牽涉到集體態度、集體行為,做出評論前若能先多方了解,有助於說服力與貢獻度。

在這件事情上,不管正反雙方都搶著在第一時間發言,試圖達到最大的散播度,進而主導輿論風向。這時,論述者的背景實力一覽無遺,平常的努力都在這極度壓縮的時間內展現出來。平時越多關注於性別議題者,發言越有力度,也越能切中要點。

但這次的議題並非陌生,事實上台灣社會才剛剛經過彎彎、九把刀、阿基師、劉喬安、、、等等新聞事件的一漣串熱身磨練,經歷了一整年的對公眾人物胯下事物的 熱情追尋。大多數人都已經在這些事件中,建立起自己的道德認同標準,建立起自己的底線。陳為廷的痴漢行為,只是將性別、情慾、權力、、、等等爭議,一次推 到了底線:毫無疑問的犯罪行為、毫無疑問的赤裸情慾、毫無疑問的權力(立委選舉)議題,全都同時發生在一個毫無疑問的學運偶像、青年楷模、明日之星的身上。

面對這些疑難和衝突,大量的資訊也許提供了一個避難的港灣,就像是用香水蓋掉臭味,用下一個男人洗去上一個留下的不愉快記憶,用大量的資訊痲痹了自己,舒緩了價值判斷的難題,因此得以沈沈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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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可以沈睡,知識分子沒有怠惰的權力。陳為廷的行為細節無須多加探究,事實極為簡單:一個曾經犯下公眾猥褻罪的累犯即將參選。試圖為這樣的行為合理化或者妖魔化,都是試圖影響選舉結果,也都輕看了大眾的判斷能力與自主投票的正當性,也就是對選民的不尊重。

知識分子該作的,是提供思考的背景資訊,例如:猥褻罪在社會道德上的地位為何?歷史成因與進程為何?情慾在私人與公共之間的界限為何?民意代表的私德與公共表現的關連為何?公共議題的設定與討論態度又是如何?

而大眾除了「替苗栗縣山線選區所有選民作決定」「替自己的價值觀作定義」之外,也許也能從這次事件中,得到視野的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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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一直是人類文明進程裡一個難解的問題,甚至是一個謎。為什麼會有小偷?為什麼會有強盜、強暴、殺人等等犯罪?人類努力了這麼久,累積了這麼多的知識,建立了這麼多的體制和共識,消弭了這麼多的疾病和罪惡,為什麼還是不能根除犯罪?

最早時,人類建立了法律來約束個體的行為,試圖減少犯罪。從這個觀點看,竊賊才是法律之母,罪犯則是法官的衣食父母。後來這種素樸的「約定」分歧成法律和道德兩方面,從積極鼓勵和消極禁止兩方面同時進行消弭犯罪的努力。

但許多年前已經有人抱持不同的意見,例如《莊子.胠篋》這一篇裡,藉由大盜盜跖之口,說出「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看法,認為所謂的犯罪,都是針對有價值 的事物而來,價值越高,罪行就愈益嚴重。小一點的價值像是鉤玉,引來盜賊,「竊鉤者誅」。最大的價值就是禮智仁義,廟堂存焉,「竊國者為諸侯」。從而得出 「絕聖棄知,大盜乃止」的結論,這也是我們熟知的道家「無為」思想的中心之一。

當然道家的理論只是歷史文件,引用並非認同。只是彰顯犯罪問題的難解:在儒家提出階級體系仁義道德試圖解決,法家提出嚴刑峻法試圖解決,墨家提出推己愛人試圖解決之外,甚至有道家這種「摧毀價值、回歸平靜」的主張出現。

回到近代與當代,現代人面對犯罪的態度和以往大有不同,禁止已經被現縮到極小範圍,取而代之的是管制,也就是試圖和過去被視為「犯罪」的行為以及那些罪犯 妥協,以有效的管制取代無效的禁絕,以合法換取空間。最顯著的例子就是賣淫與毒品的合法化。現代人的思考是:如果現有能力還無法解決,那就先將其視為必然 的存在,然後試著和平共處:賣淫可以但要在管制區域,毒品可以但僅限於娛樂使用。

這樣的態度在虔誠的信徒或絕對主義者眼裡看來,是投降前的妥協,是不可原諒的墮落。但在現代國家的統治者和公民的思考裡,這是一種目前階段所能得到的最佳 結果。與其花費大筆金錢和力氣去對抗這些已經存在幾千幾萬年的人類行為,不如透過談判取得控制進而將傷害限縮在最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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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的除罪化會引起道德爭議,所以現代國家傾向將道德與犯罪分別處理,加以區別化。例如政教分離,更生人保障,情慾私領域化,不再在公共場域談論這些暫時無解的人類根本問題。同時進行道德條目的更新,塑造適合資本主義社會、符合全球化資本體系的道德觀。

回到台灣,不論擁護者如何圓話,陳為廷在這次選戰尚未開打之前就已重傷。當然從選戰的角度來講越早受傷可以越早治療,自爆總比被爆好。但「痴漢」標籤一旦 貼上,恐怕難以在投票前撕下。支持者的失望和流失可以想見,如何處理?這問題恐將困擾陳為廷許久,遠超過選舉截止之日。

但陳為廷個人的問題終究只是他個人的問題,殺了一個為廷還有千千萬萬個為廷。公共場合猥褻騷擾的行為,恐怕還會跟隨著人類幾千幾萬年,甚至直到永遠,甚至 即使男女性別地位翻轉,男性成為弱勢被騷擾的對象之後,公私場合的騷擾猥褻都還可能繼續存在,就像沒有人敢說「小偷終將消失」一樣。追殺陳為廷並藉此追殺 所有痴漢之餘,也許我們該想想:如果不能杜絕痴漢,如果像小熊為廷這樣的有為青年都不能抗拒黑暗力量的誘惑而墜入犯罪深淵,那我們能否在明察秋毫之餘看見 輿薪?見樹之外更看見林?從小熊為廷的墮落中看見一點改變社會的方向?

作者:二火(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