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近,消基會今(2)日公布11家超商、門市的月餅傳單抽查結果發現,包含一之軒、義美、順成蛋糕、聖瑪莉等名店的DM中,皆標示「本公司保留活動最終解釋權」、「型錄商品及價格敬請以實際商品為主,若有更動恕不另行通知」等不利於消費者的條件,且超過8成都未寫明是否可退貨。但衛福部食藥署今年3月已預告訂定規範,郵購業者不得約定業者可更改商品資訊,消費者需多注意。

消基會指出,這次抽查的商品預購DM中,僅有7-ELEVEN、全家、義美有完整列出商品口味、數量和重量,而其他業者僅標示口味、數量,但重量方面的訊息卻未揭示。若規格標示不清楚,消費者拿到商品時,可能產生「怎麼那麼小顆(盒)?」的感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消基會建議,業者應確實標示商品規格,消費者實際拿到商品時,也可藉此檢視業者有沒有偷工減料。

而根據「郵購買賣食品(例如年菜等)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指導原則」,企業經營者於郵購行銷目錄上應載明「食品之品名、熱量、營養成分及供應份數」,但經過檢視,這次調查中沒有任何1家業者標示完整,只有7-ELEVEN和全家標示出熱量,還算差強人意。而聖瑪莉的營養標示雖然記載「請洽門市值班經理或來電洽詢」,但消基會說,這如同沒有標示一樣,訊息仍不明確。

消基會說,一之軒、聖瑪莉在DM中記載「本公司保有各項優惠及條款修改之權利」、「本公司保留活動最終解釋權」等內容,業者利用預購達成促銷目的,但消費者往往是拿到商品後,才知道自己對型錄、廣告的理解和業者不同,業者這時卻可把寫在最不起眼地方的「最終解釋權」搬出來,此條款給業者無限大的推卸責任空間,也傷害消費者權益。

另外,一之軒、順成蛋糕、義美等3家業者,也在DM上記載「價格與包裝若有異動,以門市實品為主,恕不另行通知」、「單價如有錯誤,仍以門市公告售價為主」。但消基會認為,消費者在預購月餅時,假設於DM上看到的價格是500元,而消費者填寫訂購表單後,業者也受理了、甚至要求消費者支付定金或付清款項,即表示雙方同意以500元為交易價格,則雙方的契約已成立,若之後售價變動或業者宣稱DM資訊印製錯誤,均是業者單方面擬定的條文或說詞、並未經過消費者同意,消費者可不受其約束並主張以原條件進行交易。

同時,即使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不滿意想退換貨,但僅有7-ELEVEN及全家有標明可退貨,其他9家皆為揭露退換貨資訊。消基會呼籲,消費者在預訂相關商品時,應多注意DM上的資訊,貨比三家不吃虧,以免事後產生糾紛反而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