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民記者傅東森及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成員葉天鴻,在臉書上合成、轉貼「苗栗縣長劉政鴻靈堂」Kuso照一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28)日駁回上訴,並判決傅、葉2人無罪定讞。傅東森得知判決後表示,「宣判結果證明台灣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沒有消失。」

傅東森不滿劉政鴻趁大埔徵收案居民北上抗議時,強拆張藥房等住戶房屋,因此在2013年7月間,將劉政鴻的肖像與告別式靈堂照片合成,並標註「天賜良機」、「因果報應」等字句諷刺劉政鴻。傅東森將合成照放上臉書後,引起葉天鴻等1000多人轉貼分享。

劉政鴻對此大表不滿,並對傅東森與葉天鴻提出公然侮辱告訴,一審2人判處無罪,劉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於7月31日辯論終結,今(28)日上午宣判,法官駁回上訴;由於此案屬二審終審案件,2人確定無罪定讞。

宣判後,傅東森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今天宣判的結果,證明台灣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沒有消失。對於當權者的批判,沒有紅線。鄭南榕的生命沒有白白犧牲,台灣司法捍衛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傅東森表示,感謝1年多來,一路相挺的律師團。他也說:「劉政鴻,我真的必須坦白跟你說:打贏你這場官司,林北就是爽啦!我準備蓋靈堂去了,你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