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今(26)日表示,高雄市政府基於幫助災民早日取得賠償,才考量用債權轉移,代位求償方式解決災民可能面對冗長的求償時間,她並以台北市東興大樓在921大地震案為例,指訴訟期長達10餘年,曠日廢時。

陳菊並表示,如果災民要提國賠,市府會尊重災民的選擇,至於市府在氣爆事件該負的責任不會逃避。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楊秋興日前批評市府代位求償方式,是逃避執行公權力故意或過失的責任,指市府作法不可信。國民黨籍議員今天在議會質詢時,對市府代位求償作法多所質疑。

陳菊說,國家賠償處理石化氣爆曠日廢時,市府以代位求償取得債權助災民早日得到賠償,恢復正常生活。她說,災民的損失早日獲得賠償不僅對事業經營和復建都有幫助。

副市長李永得指出,石化氣爆造成300多人死傷、千戶建築受損、市區道路開膛剖肚,損失慘重,市府已在籌備取得災民債權讓與,才能循法律途徑出面向肇事者取得賠償。

李永得表示,市府將善款34億元做了初步規劃,其中9億3200萬元的經費規劃為石化氣爆災害受損者求償救助代墊款。不過市府尊重災民的決定,如果要將債權讓與市府,災民就要簽具債權同意書。他說,災民的求償可分為身體和財產兩部分,受災戶檢具證明並可主張受損項目,經委員會審議認定再交給律師團代為求償。

市府法制局表示,為了取得受災戶的債權讓與,將組工作專案小組,加速推動,法制局已擬定草案將送市政會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