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昨(30)日滿30週年,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8勞團昨日下午齊聚勞動部前,發起「悲慶勞基法30年行動」,上演剃髮行動劇,諷刺《勞基法》「諸法皆空,無法可管」,並列舉8項《勞基法》條例,派勞工代表一一控訴「年資、退休金沒了」等《勞基法》未確實保障勞工事例,且提出「勞基法一體適用」、「保障舊制退休金」等6點相對應訴求;現場更多次唱起「生日不快樂」歌,傳達勞工的悲哀處境。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表示,《勞基法》第6條禁止中間剝削,但現今派遣浮濫,勞工薪水、權益都沒保障,而第21條保障勞工基本工資,竟不適用於外籍家庭工,完全背離《勞基法》精神;且目前法規對非法解雇、職業災害的勞工沒有保障,「這些總總的制度問題,造就現在工時長、薪水低的勞動條件。」

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劉念雲代替職災工人發言強調,《勞基法》第13和第59條是保障職災工作權、職災補償,但「每年有多少職災勞工拿不到最基本薪資補償,導致無錢治療、整家沒有收入,或是被雇主以職災理由解雇?」而這些情況,「多得不得了」,指稱現今的《勞基法》讓勞工沒有未來。

外籍家務工Sary則為代表基本工資保障的《勞基法》第21條現身說法,1998年來台工作的她表示,她每天早上6點起床,工作到午夜12點,中間完全沒有時間休息,「我們真的很辛苦,為什麼沒有basic salary(基本薪資)?」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協會專員陳容柔補充,Sary除須照料生病的阿公外,也須照顧其他7個人的食衣住行。陳容柔也表示,《勞基法》已30歲生日,開放外籍勞工來台也屆22年,在台20萬家務類外籍勞工的薪資保障卻仍不適用勞基法,之前勞動部承諾擬定的家務勞工保障法,至今也仍遙遙無期。她大聲質問,大家都是勞工,「為什麼只有家務工沒有基本薪資保障?」

桃園產業總工會秘書林佳瑋則指出,關於非典工時規定的勞基法第84條之1,將導致特定行業的勞工過勞、工時過長的情況。雖然勞動部預計推動縮短法定工時政策,將現行的「雙週84小時」縮減為「單週40小時」,但林佳瑋強調,只要勞委會認明該行業適用勞基法第84-1條,則該行業不受工時規範,如復興空難事件發生後,人民才發現機師1天要飛6趟,「因為機師、空服和保全,都被排除在工時規範之外!」林佳瑋對此痛批,「勞動部這個法,有立等於沒立!」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行委員陳宥任則表示,儘管在1995年,醫療保健服務會便已研擬納入勞基法,但勞基法至今仍未納入醫師,衛福部近期甚至提出,以醫療法部分納入勞基法保障的條文,來阻擋醫師納入勞基法,而這根本是「官員故步自封、自我矮化的現象」。姚光祖則說,「(勞基法)這個蛋糕這麼爛,但他們根本沒辦法吃到」。

陳宥任更進一步指出,醫院正是派遣工最被濫用的地方,如清潔人員和看護原先都是在醫院的編制下,但醫院為增加人事成本雇用的彈性,寧願花同樣多的錢去雇用人力派遣公司的清潔人員和看護,這便是為了規避應給付這些清潔人員和看護的資遣費和退休金。陳宥任指出,勞動法規的不落實,不僅攸關勞工自身權益,有攸關全體國民的權益,因此他呼籲,勞動部應痛改前非,真正保障勞工權益。

記者會最後,3名勞團成員於現場上演剃髮行動劇,諷刺「諸法皆空,無法可管」的《勞基法》,現場更多次唱起「生日不快樂」歌,傳達勞工的悲哀處境。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8勞團昨(30)日下午齊聚勞動部前,控訴《勞基法》未確實保障勞工事例,且提出「勞基法一體適用」、「保障舊制退休金」等6點相對應訴求。圖2之2:謝宗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