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於今年5月21日發生無差別砍殺案,兇嫌鄭捷持刀於捷運車廂內隨機砍殺民眾,造成4死24傷的慘劇。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21)日偵結,檢方認定兇嫌鄭捷因國小時期與2名女同學糾紛,而立下殺人報復誓言,因現實上難以達成,決定以隨機殺人作為替代;由於鄭捷送醫鑑定犯案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因此檢方今依4次殺人罪與22次殺人未遂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新北地檢署上午表示,鄭捷於5月21日下午4時10分於北捷國父紀念館站搭乘往永寧站方向之編號222號捷運班車後,4時24分起自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途中,在該列車第五節車廂(列車編號2118)內以自備之鈦鋼刀刺殺乘客解青雲、林義強等人,接著又在該列車第6、5、4節車廂(列車編號分別為1118、2118、3118)內陸續以鈦鋼刀刺殺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等人,造成4死22傷。

檢方表示,檢方合計共提訊鄭捷6次,訊問被害者46人次、證人24人次、實地勘驗車廂與車站監視錄影畫面4次,調閱相關電話申請資料4人、27線、調閱消防局救護紀錄表等,另指揮司法警察詢問鄭捷及證人27人次、調閱捷運站內、車廂、購買刀械超市錄影畫面,並由警方對現場與列車車廂進行勘驗,確認鄭捷犯案詳細過程。

為釐清鄭捷的精神狀況,檢方在起訴前將鄭捷送往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證實鄭捷沒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但有反社會、自戀的人格特質,認為世界是虛無的,人生無意義,傾向悲觀,對於應付人生之事覺得麻煩,長期有自殺念頭,但又無勇氣自殺。

承辦檢察官因而認定鄭捷因於國小時期與兩名女同學的糾紛而立下殺人報復誓言,雖然因現實上難以殺害二名國小女同學,但鄭捷認為既然已發誓殺人,就應貫徹,故決定以同等困難嚴重的隨機殺人作為替代,因此在5月21日犯下北捷大規模殺人案。

檢方今依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對鄭捷提起公訴,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手段兇殘、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傷痛,惡性重大,令人髮指,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求處死刑。

另外,有2名傷者則是因為分別在逃跑或追捕鄭捷過程中受傷,鄭捷也沒有持刀殺害2人的行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