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起「新公民運動」的維權學者許志永,遭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許志永針對一審遭判4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今(11)日上午做出終審裁定,駁回許志永上訴,維持原判。

因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關注教育平權等訴求,多年來致力於民間維權的法律學者許志永,於去年7月遭當局拘留,並指控他多次煽動家長赴教育部聚眾滋事,今年1月底遭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判決有期徒刑4年。

許志永隨即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也在今天作出終審裁定,法官仍認定許志永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合法」,因此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

據許志永的委任律師張慶方表示,許志永在庭上聆聽裁決後疾呼:「荒謬的判決,阻擋不了人類進步的潮流,共產專制的陰霾必將散去,自由公義的陽光,必將普照中華。」

張慶方指出,終審判決雖然是在預料之中,但仍然抱有一絲希望,希望國際輿論的質疑與批評,能讓官方經過冷靜分析後做出改變,不過根據終審結果,顯然官方仍是一意孤行,令外界對於中國的法治產生很大的憂慮。

張慶方表示,許志永事件最初是地方治安官員錯誤判斷,法院也沒有證據證明許志永的「新公民運動」顛覆政權,理應在法律範圍內糾正錯誤判決。他也反問:「像許志永這樣溫和理性推動社會進步的作法,都不被允許,中國未來的公民運動該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