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同性婚」的看法,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在新書中表示,兩位同性要共同生活、收養子女都無須加以阻止。不過,同性要共同生活,最好另訂新名稱、制定新法律來規範這種新型態的結合,不必與傳統的男女婚姻混淆。

30年前,林義雄在景美獄中,曾將自己對人生相關事物的看法,透過書信的方式告訴女兒林奐均。寫了20多封後,因為提早出獄而中止。3年多前,林義雄接續當時中斷計畫,如今終於完成了心願。圓神出版社將這些書信集結成冊,取名「只有香如故:林義雄家書」,已於2月25日出版。

林義雄在書中有關「婚姻」的文章中,向女兒談論婚姻制度牽涉的問題,也提到他對於「同性婚」的看法。林義雄認為,「我們雖然無法了解同性何以會相戀到需要肉體的互慰,但卻應該把它當成是兩人之間的私事而加以尊重。」

林義雄說,兩位同性要共同生活、收養子女也都無須加以阻止。

不過,林義雄也指出,婚姻傳統上是指男女兩性的結合,與婚姻相關的法律也是規範男女的共同生活。因此,同性要共同生活,最好是另訂新名稱制定新法律來規範這種新型態的結合,不必與傳統的男女婚姻混淆。

此外,就現行婚姻制度的改進意見,林義雄也提到幾項值得加以思考的看法。他提到,婚前應有一段試婚期、婚約可訂期限不必一紙定終生,以及可自由約定是否要互負貞操、負同居的義務。

林義雄認為,婚姻是一種制度,應該如任何制度一樣有改進發展的空間。對於他人的新主張,也不妨想想看是不是有道理。即使自己不願那樣做,但是當別人這樣做的時候,也就比較可以理解和尊重。

林義雄指出,萬一新主張比現行制度好,大家也不妨一方面遵行現制度,一方面鼓吹新主張,好使制度能夠改變而使後代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