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倘若調查小組報告查明敘利亞確實使用化武,國際社會應採取行動。潘基文呼籲安理會團結,並考慮若化武指控屬實 將建議安理會令敘利亞將其銷毀,並敦促敘國成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締約國。

根據聯合國新聞中心報告,上週六(6日)剛結束俄羅斯聖彼得堡之行的秘書長潘基文9日舉行記者會,向媒體會報他參加G20第8次高峰會的情形。潘基文指出,敘利亞問題不只是高峰會上的主要話題,也主導了他與各國領導人間的雙邊會談。

雖然目前尚未收到由瑞典科學家賽爾斯特羅姆(Åke Sellström)帶領的聯合國敘利亞化學武器問題調查小組的報告,也不知道報告的具體內容,但潘基文表示,有關敘利亞於上(8)月21日使用化學武器、導致上千人死亡的嚴重指控一旦得到確認,國際社會應當就這「可怕的罪行」採取行動。

潘基文指出,在敘利亞衝突問題上的分歧,導致安理會在過去2年半的時間裡處於「令人尷尬的癱瘓」狀態,一旦調查小組證實敘利亞使用化武的指控,這一事實應當使安理會團結起來,共同予以應對。

潘基文說,「我正在考慮敦促安理會要求敘利亞將化學武器及預防性化學庫存轉移到敘利亞境內能夠對其進行安全存放並銷毀地點。此外,我再次敦促敘利亞成為《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締約國。」

潘基文強調,如果調查小組確認敘利亞使用化學武器,國際社會一方面應當確保追究使用者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應確保敘利亞境內任何人不得再次使用化學武器這一令人憎惡的戰爭手段。

於1997年正式生效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全稱為:《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CWC)旨在禁止各類化學武器的使用、生產、購買、儲存和轉讓。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目前共有189個締約國,以色列和緬甸2國已簽署但尚未批准公約,南蘇丹、埃及、安哥拉、朝鮮和敘利亞5國至今尚未簽署《公約》。

聯合國人權高專皮萊於上月22日強調,化學武器的使用被國際習慣法所禁止,且適用於包括武裝衝突在內的所有情況。根據國際習慣法的規範,這一禁令不僅對1993年《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非締約國具有約束力,而且對反政府武裝團體也同樣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