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七日,靠「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系列影片出名的YouTuber「谷阿莫」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然而,他卻繼續上傳影片,顯然對此毫不在意。針對谷阿莫遭起訴一事,雖有網友認為其作品能幫助觀眾理解電影,卻有更多人認為片商早應對他採取法律途徑,並認為他被起訴是「活該」。為何谷阿莫的影片會引起如此兩極的評價與爭議,可以從以下幾點看起。

    首先,谷阿莫的電影解說影片常在電影仍在上映,或甚至尚未推出時便已釋出,且影片中常出現預告裡找不到、涉及「劇透」的精華片段;在沒有正版藍光或DVD的情況下,這些片段的片源有極大的可能是盜版。若使用盜版一事屬實,那他的作品就不具任何正當性。考量到去年他出庭時,一聽到蘋果日報記者詢問片源便掉頭就走,筆者認為其片源合法性顯然具有疑慮。

    再者,谷阿莫的影片與著重內容分析、評論的超粒方或萬人迷電影院等頻道不同;他的影片以簡單卻缺乏深度的方式告訴觀眾整部電影的劇情內容,並摻雜一些戲謔的玩笑話。他沒有評論電影本身的好壞、也未提出個人見解,卻藉由影片中的劇透與嘲諷,讓許多觀看者自認看完影片就等同看完整部電影,甚至因影片中的戲謔而對電影產生負面觀感。買進「哆啦A夢」等片的片商「又水整合」直指谷阿莫的影片使他們購得版權的電影無法上映,直接損失超過八位數;即使上映的作品也撐不到一周便只得黯然下片。筆者認為,谷阿莫的影片固然屬於創作,但其口吻除了拉低原作素質、影響觀眾觀感,也可能令電影工作者感到不受尊重,顯示此影片系列之娛樂價值,似乎不如其負面影響。

  第三,雖然谷阿莫曾發聲明指出,自己的影片為「二次創作」,且其影片符合「評論、解說、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因此可不事先經著作權人授權而使用其著作。然而,依照台灣現行法律,未取得授權的二創作者其實都觸犯了著作權法,唯原作者可決定是否提告;此外,二創使用他人著作的質量佔整個著作的比例,也會對判決產生重大影響,但谷阿莫的影片畫面卻全程使用他人著作,所佔比例高。更關鍵的是,谷阿莫的頻道不是非營利經營,他單靠影片點閱率,每年可獲得高達數百萬台幣的收入。綜合上述,筆者認為,縱然從二創角度看,谷阿莫的影片的確是種新形式的創作,然而以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來看,他明顯站不住腳。

    整體而言,筆者認為谷阿莫「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系列影片內容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皆有疑慮,且他對此事件提出的「著作權與二次創作」聲明及論點,說服力更是不足。然而,透過谷阿莫事件,我們也應對臺灣的著作權法規與版權問題作出更明確的定義,畢竟二創相關法律在臺仍有不少模糊地帶,而臺灣自身也缺乏足夠判例作為參考。雖然介紹電影的Youtuber不在少數,但谷阿莫身為訂閱數破百萬的網路紅人,他所負的社會責任勢必要受到更多監督、創作時也更應避免觸法,才不至於做出不良示範,甚至傷害電影人的作品或影響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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