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中時常看見大陸軍機進入台灣防空識別區的新聞,每當新聞一出,民間總是鬧得沸沸揚揚,在茶餘飯後也總是成為人們熱議的議題之一,而當這樣的事件一發生,各級民意代表也會爭相發表自己對於事件的看法,其中不乏聽到有些民意代表認為我軍在整起事件中表現太過軟弱,在立法院委員會上也有部分立法委員斥責國防部的官員。

但是,我們首先要認知到何謂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定義: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管制,最先由美國提出。防空識別區與飛航情報區並不一樣,所劃定的區域也不一定相同。[1]

防空識別區是沒有國際法效力的,當飛行器進入某國防空識別區內,該國隨即判斷飛行器有無攻擊、危險性質,若無危險性且停留時間短,則會進行勸告、了解動作;若是停留時間長,則有可能驅離。一般而言,一國對飛行器的定位、監視和管制,是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防空識別區之後,而非之前。一般情況下,若飛行器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該國可以採取某種方式,如起飛戰鬥機監視飛行器,但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無權迫降、擊落該飛行器,否則將嚴重違反國際法。

也就是說,防空識別區僅是一個概念,並非由法律明文規定,甚至沒有明確規定的範圍大小,和領空不同,且由於是單方面的劃定,因此各國之間的防空識別區有重疊之可能性。即使有飛行器進入,某國能做的也僅有確認有無攻擊性及了解動作,直到飛行器進入某國領空前,某國都不能要求其迫降或對其發動攻擊。

當中共軍機進入台灣的防空識別區時,我軍立即按照軍方標準作業程序,先透過國際廣播頻道予以警告、派遣戰機升空監視,並伴隨著共軍軍機,直到其離開我國防空識別區為止,這樣的作法符合國際慣例。若我們採取過分強硬的手段,恐有觸犯國際法之虞,這樣的行為有可能會使我方一直以來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仍然時時刻刻遵守聯合國規定之條款,所帶給國際間的良好印象一夕崩解,甚至有可能引起大陸方的不滿,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摩擦。

民間與部分民意代表經常在發現事件時,就對於事件大聲批評,這樣的作為不僅可能使我們對於事件的無知造成國際間的笑話,對於國防部的肆意批評也可能使在前線工作的軍人們感到無力。綜上所述,進入防空識別區的行為不等同於人們口中常喊的侵門踏戶。這樣的事件也時常發生在中、日、韓……等國之間,因此是否為挑釁行為則有待更深入的觀察。

[1] 資料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8%B2%E7%A9%BA%E8%AD%98%E5%88%A5%E5%8D%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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