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對其它的愛一樣都需要學習,對葡萄酒的愛也需要學習。

 

1980年代末期,當時台北亞都(現為麗緻)酒店法國籍總經理Andre A Joulian (朱恩磊)教我如何啟開以及享用Belon生蠔(產自法國西部Brittany省南部),一起喝Muscadet白葡萄酒搭配,我問他從幾歲開始喝葡萄酒,他說,不記得,因為從小在餐桌上,父母總滴一些葡萄酒在每個孩子的水杯裡,葡萄酒是餐桌上的一部分。

 

「幾歲開始喝葡萄酒」,當年我常拿這個問題問我所採訪的歐美葡萄酒相關業者,但答案都與Joulian 相同;之所以問這個問題,因為那時我女兒才要進小學,而在此之前,每次我所喝的進口啤酒或葡萄酒還是餐後酒,我都要她先嚐一口。

 

英國知名專欄作家Harry Eyres之前(2013)在Telegraph(電訊報)這篇「從我父親的餐桌學到的葡萄酒課」文章寫到,他的妹妹第一次喝(sip)香檳是在2歲的時候,而且當下很斷然的表示「很好」;而他在8歲的時候第一次品嚐(taste)到優雅細緻產自德國西部Mosel-Saar-Ruwer(摩塞爾-薩爾-魯爾,這產區以釀出優雅的Riesling著名)kabinett(一種口感清淡的白葡萄酒)。

 

美國作家Daniel Handler在為The Hour:A Cocktail Manifesto(作者為1948年的普立茲獎得主Bernard DeVoto,本書初版為1948年,本文根據2010年的版本)這本書的「序論」寫到,他兒子喝到的第一口martini是在18個月大的某天下午6點。當時他兒子看著他的飲料,做出一系列的手勢並發出哭訴聲想要嘗試,他給兒子嚐一口,哭了幾秒之後,伸出他的手臂,含著淚說出幾個他知道的字:More(還要)。

 

從1980年代中期我開始採訪歐美餐飲與國際旅遊,發現歐洲那些生產葡萄酒、乳酪的國家,常因為不同的品種(縱使同品種)、風土、人文、年分等某些客觀條件就有風格迴異的產品,因此在餐桌上有多樣而又變化的食用方法,自此帶我進入一個無限寬廣而又有趣的吃喝世界,不僅滿足我的口腹之慾,而且更讓我的心靈迷戀於異國餐飲的文化天地。

 

尤其當我從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今日的International New York Times)讀到Patricia Wells每周一篇的餐飲評論;或者紐約時報Frank J. Prial(1930-2012)的葡萄酒專欄,在沒有網路的時代,她(他)們兩位的文章帶我進入歐美餐飲的精緻世界。特別是Wells女士長達27年(1980-2007)的專欄;Prial長達30年的葡萄酒評論;加上Jancis Robinson在倫敦Financial Times的葡萄酒專欄,不只讓我「接觸」到也學習如何用餐與喝酒,更啟迪我的餐飲報導與寫作,呈現在1980、90年代自立晚報的餐飲版上。

 

餐飲可以說是某個區域或國家或民族的文化綜合體;在個人就是家教與修養的具體呈現。同樣的葡萄品種,在不同的區域、不同的年份、不同的釀酒師就會釀出一瓶不同風味或風格的葡萄酒。就如法國酒莊負責人最喜歡掛在嘴邊的terroir。可以這麼說,不論是葡萄酒或乳酪甚至malt whiskey、bourbon等產物都是風土與人文的「整體產品」。

 

或許因為喜讀地理、歷史、文化等領域的書,每喝一款「新的」葡萄酒,我總遍尋相關的資料或與相關人士交談希望能更進一步「認識」它;但多數時候,因為閱讀到西方葡萄酒評論家的專文而「渴望」喝它。這種情境有如男女戀愛的過程,常因為「有更多的認識」而更喜愛它享受它,不會「因認識而分離」,這時腦海常迴旋The more I see you,the more I love you這首百聽不厭的情歌。就如Eyres在這篇文章引用他父親告訴他的話,葡萄酒並不只是讓你那麼簡單咕嚕咕嚕喝下沒有思考的飲料,它是具有風味的東西,讓我們得以接近美學藝術的複雜性,得用相同的詞句來討論。

 

在希臘人眼中葡萄酒是酒神Dionysus(戴奧尼索斯)賜給人的禮物,是值得尊敬的象徵、是一種豐美的祝福。古希臘哲學家先賢都曾為文贊美葡萄酒,因為它有益於思考、健康與創作。西班牙人認為喝葡萄酒是與眾神的對話。因此怎可如中文的描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葡萄酒既然在歐洲文明扮演相當的角色,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那為何不從小就「自然接觸」它。而在同一張餐桌上,孩子如何理解為什麼大人可以吃喝某些食物,而她不可以﹖與其禁止不如在父母的眼光下讓她學習與酒相關的知識,或是滴幾滴在她的水杯裡慢慢體會。就如Eyres這篇文章說他的父親認為,假如年輕人學會如何欣賞葡萄酒,起先少量、公開而不是偷偷摸摸的喝,他們將視葡萄酒為文雅(文明)的態度多過混亂無法紀。

 

小時候讓她淺嚐,隨著年紀成長,特別是從高中起,我們常在亞都或其它西式餐廳吃飯,當然有葡萄酒,我總有該款葡萄酒的故事或是我採訪該瓶酒的點滴與她分享。女兒在我們的餐桌上很自然學到如何看葡萄酒單、如何點葡萄酒,認識瓶身的標籤、開瓶器、軟木塞、各種類型的杯子、醒酒器等等。大學有兩個暑假她到倫敦牛津進修英文,雖然她比同期同學多接觸到葡萄酒與其它酒,但行前我還是提醒她,若有機會去一些比較正式的餐廳用餐時,要養成訂位的習慣,注意穿扮、言談舉止等餐桌基本常識與禮儀。

 

女兒、現又加入女婿與我已習慣要點什麼wine佐餐而不是問要不要喝wine,多數情況(特別是晚間)服務生除了送上菜單,也會送上Wine List葡萄酒單,更講究的餐廳還有餐前酒單(當然就會有餐後酒單)。有些餐廳,如蘇格蘭愛丁堡的Balmoral酒店先引導我們在餐廳的Lounge喝餐前酒(若不要,也可以請服務生直接帶到餐桌)﹔歐美多數餐廳也都有Bar,供喝杯餐前酒或餐後酒、飲料的地方。

 

去年Mr. Joulian 與經營法國葡萄酒事業有成的夫人Ms. Sunny Wang嫁女兒Alexia,陸續在法國坎城、台北、上海舉辦喜宴,與Sunny熟識的友人都期盼這次盛會,因為Sunny的餐桌甚至辦公室裡平常就以champagne、法國葡萄酒招待朋友,而婚宴更少不了樂隊歌手現場演出。我參加在台北晶華酒店宴會廳的喜宴,也應邀參與之前的試菜;那晚還有一個重要的決定,從6瓶不同風格的法國紅白葡萄酒挑出4瓶適合搭配喜宴的菜,這還不包括champagne與餐後酒。喜宴那晚設置一個Open bar,用Champagne Cattier Les Roses Blanc de Blancs做迎賓酒,花漾的瓶身喜氣揚溢,它用100%的chardonnay釀製,充滿愉悅的果香、口感干爽怡人非常適合做開胃酒;餐後酒為Ch. De Laubade 的Armagnac。

 

近幾年,我在紐約、印度新德里參加幾場喜宴,現場都設有Open bar、樂團,而Open bar永遠都是最有人氣的地方,提供各種酒水,並有Bartender依賓客的喜愛調酒。女兒的婚禮在紐約Yale Club舉辦,在同一個廳就設有兩個Open bar,用餐時再往宴會廳移動,上菜時又有紅白葡萄酒搭配(在台北通常只有紅葡萄酒);幾道菜之後,新人與主人開舞,賓客也都隨之起舞。新德里那場婚禮,有諸多傳統習俗,女方家境又富裕,一些儀式分別在不同的國際酒店舉行,如Taj,女方的父親還給我們這些外籍客人一張流程表,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提醒與會的賓客某些場合有Dress code。

 

從「吃飯喝酒」的習慣,我深感中西文化的差異與難以跨越的鴻溝。我也在台北的國際酒店參加過多次婚禮,近年來也有類似Open bar的設置,但酒的選項不多、搭配的「小點」真的就如英文Finger food;此外,本地的客人不習慣「空腹喝酒」或「站著喝酒」,多數賓客寧可坐到餐桌的位置等吃飯,這一等至少1個小時;若沒有Open bar,我看上菜還有的等,就溜到酒店的bar喝幾杯(等吃飯是多麼奇怪的事)。此時腦海總浮上英國作家Rudyard Kipling的名言Oh, East is East, and West is West, and never the twain shall m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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