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我的眼前有綠葉、有數不清汩汩的噴水柱、有一位長髮披肩的少女坐在白色遮陽傘下方的藤椅,這場景與時空,不會讓人與台北街景聯結在一起;其實這是我從台北Shangri-La遠東國際酒店一樓Lobby Court的Bar所看到的敦化南路,我戲謔這應該是台北地價最昂貴的Bar,Bar台前的酒架是用無數片長方形玻璃併構而成,可以反射敦化南路往來的車輛與車燈。我手中一杯用Broker's London Dry Gin調成的Gin and Tonic,當鋼琴師Florence(陳黎文)彈As Time Goes By這首經典曲,常有一種虛渺的浪漫,每每讓我這個過氣記者有「酒」醉金迷的罪惡感。帶有罪惡感的浪漫說來是相當頹廢的。

 

我可以欣賞到敦化南路的夜景與車燈,但我也看到一位本地女子穿著夾腳拖與朋友入座,不久她就打赤腳踩在拖鞋上,有時還抬起一隻腳翹在自己的椅子上,用餐的時候,抬起一隻腳盤坐在沙發椅上,在大庭廣眾之下腳底大剌剌的面對其它客人。

 

不只Shangri-La酒店有如此不雅的客人,我常看到很多本地的年輕客人踩著夾腳拖,穿短褲(有些女子的短褲是「卡到陰」)進出這些國際集團的酒店。台灣的高檔酒店與高級餐廳鮮少有客人著裝的規定,我常與酒店的高級主管聊到這個問題,最常聽到的答案是:生意這麼競爭,客人都上門了怎麼跟他(她)們要求。或者說:這是台灣,又不是歐美,台灣的客人很「盧」,萬一在餐廳與服務生大小聲,上了媒體或上傳網路,那更麻煩。

 

「這是台灣,又不是歐美。」這是最「傷人」的答案,也反應對本地人的刻版印象;話又說回來,為什麼國人的應對舉止會讓人產生這種印象。

 

酒店的投資者與管理型塑該家酒店的風格,但客人才是該家酒店品味的奠立者。巴黎知名的The Ritz、Hotel de Crillon,倫敦的The Connaught、The Dorchester、The Savoy,東京的Okura、Imperial等等世上許多酒店之所以聞名,都是因為該酒店的客人經年累月所建立的。雖然國際集團在台灣經營的酒店無法與上述這些酒店相提並論,但它還是都會商務型的國際酒店,穿著得體或著裝規定也不為過吧。

 

有一年夏天的午後,我與女兒在倫敦The Savoy酒店的American Bar喝酒,離去時,我跟Barman說晚上會再過來,他看看我女兒腳上的布鞋說,晚上不宜,我非常謝謝他的提醒。晚上在American Bar喝酒的客人衣冠鬢影,其穿著裝扮就如電影的情節。

 

周遭一位朋友要在台北Mandarin Oriental酒店辦喜宴,他告訴賓客不收禮金,但提醒他的男客人要著西裝。這是一位很稱職的主人。同樣在這家酒店,有一個晚上我在5樓的M.O. Bar喝酒,看到4個本地年輕男女走進來,其中有一位男生穿短褲,不久我看到Bar的工作同仁拿一條黑色長褲給他,他到Bar裡面的洗手間穿上才回到位置。之後我跟M.O. Bar廖經理談起我的經驗與見聞,他說,M.O. Bar有Dress Code,男客人穿短褲或只穿背心,或穿拖鞋或露出腳趾都都不得進入M.O. Bar。我很高興又感謝他會對客人說這些Nos。內心想,不錯,台灣終於有一家對客人穿著有要求的Bar。那就是台北文華東方酒店的M.O. Bar。

 

如今,有些餐廳會在入口或餐桌上,善意提醒「請把行動電話調為震動式」,台北Sheraton酒店二樓「安東廳」就是如此。同樣的,也可以在餐廳門口設個著裝規定的立牌或告示,若非得拒絕客人,也師出有名。

 

Shangri-La遠東國際酒店對待客人是很周到,在一樓的Bar備有International New York Times、Wall Street Journal與中文報供客人閱讀;男性洗手間始終提供梳子、棉花棒、指甲銼(這3種都裝在印有酒店Logo的紙盒裡,使用後即可拋棄)、護手霜、刷西裝的刷子共5種男性會用到的備品,在台北是唯一的一家如此重視細節的國際酒店。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