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長於臺灣,但住在海外多年。我在臺灣成長的過程中,堆積了很多價值觀念,至今仍反映於我的思想行為。但是,我發現其中有些觀念一直不斷地受到挑戰。

 

最大的挑戰,有關孝道和愛國的觀念。也就是孝與忠。 

此文淺談孝道。

 

在台灣,從小時候開始,家庭,學校與社會就不斷教導我,父母養育之恩重於泰山,如果我聽父母的話,做他們要我做的事,我就是個孝女,就不會辜負父母生我,養我之恩。

 

如果我違抗父母的意思,堅持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我就是不孝順,就是個逆子,禽獸不如,天公會打雷劈死我。

 

很多書本,電視,電影都教導我,我必須好好讀書,將來才會找到好工作,賺很多錢,嫁個好丈夫。如此才能光宗耀祖。才不會辜負父母辛苦的栽培。

我今年初在臺北獨自住了一段時間。期間常去住處附近的健身中心游泳,三溫暖。那是個三姑六婆的地方。有次幾個婦女比較孩子的孝順。其中一位大聲說:“我的兒子真孝順,每個月都拿錢給我用。”其他人馬上面露羨慕之色,紛紛問她教導孩子之道。

 

我求學時喜歡偷讀小說,如果被家里或學校抓到,就會被處罰。原因是,小說對我的學業或前途沒有幫助,讀它們會讓我無法專心功課,成績退步,讓父母失望。

從小我就被課本教導,子女愛父母,或父母愛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用說出來。我有時發瘋,跟我今年過世的媽媽説我愛她,她會靜靜地看著我,然後問我:“妳生病了嗎?”

 

我在台灣一路唸書,成績不錯,還常拿獎學金,讓我爸爸很有面子,人前人後不停誇我是最孝順的孩子。這造成我的姐妹弟弟心理不平衡地長大,到現在還討厭我。

 

我從懂事開始,長輩,學校,社會都一再提醒我,台灣人(或中華民族)最重孝道,比其他民族優秀。而歐美社會的年輕人,很多不奉養父母,不拿錢回家給爸媽,或不跟爸媽同住,跟禽獸沒有兩樣。

 

記得小學的課本上,有個關於宋朝岳飛的故事。到現在,我一想到這個故事,就會跟當年一樣發抖。在這個故事中,岳飛乖乖地被他媽媽用刀在他的背上刻了“精忠報國”四個血淋淋的字,藉以訓勉他效忠朝廷,抵抗金兵。我常常想,什麽樣變態的媽媽,會對孩子做出這樣殘忍的事呢?而且沒有麻醉藥呀!我能想出的唯一解釋是,岳飛大概混流氓混得太過頭了,逼得他媽媽只好用酷刑。

 

我多年遊走外國,發覺老外的孝順觀念很不一樣。父母不會要求成年子女拿錢回家,或奉養他們。老人家照顧孫子女,帶他們去玩,是一種享受,不需要忙於工作的兒女付錢。

 

我一直認為,愛是一種堅定的信念,不需要喊口號,不需要報恩,但需要常常表達出來。為兒女付出一切,是天下父母基本的心願,孝順父母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的境界,父母不求回報,是成熟社會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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